虚拟货币非货币,相关业务均属违法
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合发布的《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》(2017年)和《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》(2021年),泰达币等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定货币地位,任何金融机构或支付机构不得为其提供账户开立、登记、交易、清算、结算等服务,这意味着,虚拟货币与法定货币之间的兑换、虚拟货币交易所有关业务、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,均在中国法律框架内被明确禁止。

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合发布的《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》(2017年)和《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》(2021年),泰达币等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定货币地位,任何金融机构或支付机构不得为其提供账户开立、登记、交易、清算、结算等服务,这意味着,虚拟货币与法定货币之间的兑换、虚拟货币交易所有关业务、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,均在中国法律框架内被明确禁止。

近年来,监管部门对泰达币等虚拟货币违法行为的打击持续升级,重点方向包括:
综合现行法规与最新执法动态,中国对泰达币等虚拟货币的打击是全面且持续的,任何形式的虚拟货币交易、兑换、推广及衍生服务均属违法,投资者需清醒认识到,参与泰达币交易不仅不受法律保护,还可能因涉及洗钱、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而承担法律责任,监管部门将继续通过“技术监测+跨境协作+刑事打击”的组合拳,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。